9月17日,工信部正式出台了轮胎行业期盼已久的《轮胎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条件》)。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出台的《条件》重点强调了节能环保,保留了轮胎企业能耗、资源消耗以及污染物排放等硬指标要求,删除了与《轮胎产业政策》重复的内容。该《条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条件》规定,轮胎生产企业能耗应满足《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9 要求,并且要定期开展能效和资源消耗对标达标检查;新建企业吨产品新鲜水消耗量应低于7 吨,现有企业低于8 吨;新建企业吨产品橡胶(“三胶”)消耗应满足:载重子午胎低于0.53吨,轻卡和轿车子午胎低于0.45吨,工程胎低于0.49吨;现有企业吨产品橡胶(“三胶”)消耗应满足:载重子午胎低于0.54吨,轻卡和轿车子午胎低于0.46吨,工程胎低于0.51吨;新建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高于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高于97%;现有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高于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高于95%。
此外,《条件》还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安全的绿色轮胎。鼓励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鼓励选用先进的热胶烟气收集治理环保技术;一次法混炼、充氮硫化、分压供蒸气等节能技术;轮胎成型、硫化全自动化等信息化技术。规定了轮胎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技术经济委员会主任朱红向中国橡胶网记者介绍,《条件》删除的内容,一部分是《轮胎产业政策》中已包括的内容,如对新建轮胎企业的规模要求,滚动阻力限制要求等,这是因为《条件》是在产业政策基础上的补充和完善,而《轮胎产业政策》也并未废除,行业仍然要执行。还有一部分内容,是将纳入即将出台的准入条件公告管理办法,如要求轮胎企业必须具备的检测手段等。
据中国橡胶网了解,工信部目前正在制定轮胎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管理办法,并将对公告的企业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将作为国家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国家相关政策将不予支持。
朱红表示,目前轮胎大型企业基本能够达标,但也有个别企业需要改造;中型企业水平较高的可以达标,但也有不少还难以达到标准;小型企业能耗物耗偏高,没有废水、废气、烟气的处理装置,达标非常困难。
相关行业人士也表示,虽然正式出台的准入条件相比征求意见稿删除了一部分内容,但是由于国家将实施公告管理,相信对淘汰落后产能,规范行业发展,仍能起到较好的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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