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市场的繁荣,也带动了轮胎业的升温。作为世界橡胶消耗、轮胎及废旧轮胎产量的大国,其年轮胎翻新率只有7%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以美国为例,轮胎翻新率高达98%,市场替换率近50%。一方面反映了中国轮胎翻新业拥有广阔的前景市场,但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国内轮胎翻新业举步维艰,难以突破发展瓶颈的境况。
轮胎翻新业存在诸多顽疾:行业鱼龙混杂,黑作坊泛滥,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国标”少有人问津,监管缺失等等。“夺命胎”、“马路杀手”、“定时炸弹”……被冠以各种致命“头衔”,妖魔化的形象使翻新轮胎成为众矢之的,这一切源于各地遍地开花生产伪劣产品的“黑作坊”。轮胎翻新业若想驶入快车道发展,领跑再制造行业,必须有效解决上述难题,多方协作,多管齐下,破除行业“顽疾”困扰。
黑作坊流出夺命胎
非法作坊泛滥 流出“夺命胎”
当前我国约有500多家翻新轮胎工厂,其中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到41家,非法小作坊占了多数。据了解,全国每年淘汰的废旧轮胎有1.2亿条,而由正规企业回收翻新的轮胎只有1000万条左右,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绝大多数废旧轮胎,包括货车轮胎、公交车轮胎和家用轿车轮胎,都流入了没有生产资质的轮胎翻新厂。而那些流入市场的劣质翻新轮胎,质量堪忧。所以轮胎翻新行业一直受“妖魔化”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05-11发布,定于2012-09-01实施。GB7258-2012替代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文本中“9行驶系9.1轮胎9.1.1.2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及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其他车轮如使用翻新的轮胎,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显然,由于近年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频频发生的因避让、追尾、疲驾等人为事故或转向轮爆胎事故,而追加的连带拓展范围,这也是一段时间以来某些别有用心人将翻新轮胎妖魔化的结果。使人错误认为使用翻新轮胎就必然不安全,完全是误读或以偏概全。不妨看看大洋彼岸美国如何对待翻新轮胎的?
美国法规
在美国,每届政府几乎都有立法出台规定使用翻新轮胎的法规,尤其在克林顿与布什期间,规定军队和政府所有部门必须使用翻新轮胎:美国总统于1993年签署了一条行政命令,规定联邦政府机构的所有车辆在更换轮胎时都必须使用翻新轮胎,所有民用飞机和军用喷气式飞机都使用翻新轮胎。美国总统于1998年又签署了一条行政命令,规定联邦政府签发了关于防止浪费和资源再生利用等的行政法规,对所有的政府行政部门所属车辆使用翻新胎做了明确规定(包括校车、邮车和消防车)。美国总统于2000年再签署了一条行政命令,规定联邦政府机构在任何可行的情况下,都必须把新轮胎换为翻新胎,同时,所有的商用和军用飞机都采用翻新轮胎。美国现在已经做到不分民用与军用,从地上到天上已经广泛使用翻新轮胎,甚至连美军F-15战斗机这类高端战机也开始使用翻新轮胎。当今美国总统的座驾也在使用翻新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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